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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行节能义务 落实节能责任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在京启动

发布日期:2016-06-15

   6月13日,质检总局在京启动2016年全国质检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。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长梅克保出席启动仪式,他要求质检总局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走在前、作表率。

   梅克保指出,质检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与2010年相比,2015年总局直属系统公共机构人均能耗累计下降15%,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累计下降12%,如期完成公共机构节能“十二五”目标任务,并荣获全国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”称号。梅克保强调,面对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新常态,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,充分认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增强忧患意识、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,坚持“五大理念”,强化工作措施,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。

    梅克保要求,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公共机构建设全过程,抓好能源资源节约,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,充分发挥好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。要完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,强化生态文明意识、节能意识,履行节能义务,落实节能责任,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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